平安银行10项违法被罚3493万元 邮储银行8项违法被罚3186万

来源:和讯网 2023-07-08 05:08:38


(资料图)

7月7日,央行官网公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平安银行(000001)股份有限公司因10类违法行为被央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48.67元及罚款3492.5万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8类违法行为被罚款3186万元。

据披露的处罚信息来看,平安银行事涉10项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包括:违反账户管理规定;其他危及支付机构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危害支付服务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违反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管理规定;违反金融营销宣传管理规定。同时,时任平安银行运营管理部/安全保卫部总经理助理史某等12人也收到央行罚单。

邮储银行因10类违法行为被罚3186万元,同时有15个人收到央行罚单。邮储银行的违法行为包括:1.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2.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3.违反国库科目设置和使用规定;4.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5.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6.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7.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8.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值得一提的是,7月5日,银保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因存在六大违法违规事实,共计被罚没449万元。同时,两名责任人被银保监会警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银保监会于2021年6月22日对邮储银行作出处罚决定。这六项违法违规事实包括:一、违规向部分客户收取唯一账户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二、未经客户同意违规办理短信收费业务;三、信息系统相关功能在开发、投产、维护、后评估等方面存在缺陷及不足;四、向监管机构报送材料内容不实;五、未在监管要求时限内报送材料;六、未按监管要求提供保存业务办理相关凭证。

刘鑫,时任邮储银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对邮储银行向监管机构报送材料内容与事实不符负有责任,被警告;刘志军,时任邮储银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对邮储银行的信息系统免收客户唯一账户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功能在开发、投产、维护等方面存在缺陷及不足负有责任,被警告。

邮储银行当时回应称,事件发生后高度重视,认真对照相关要求,在对具体问题进行扎实整改的基础上,持续推动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内部制度体系,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强化经营行为管理。邮储银行在回应中还表示,此次罚单公布的事实是监管机构于2018年底对邮储银行开展现场检查的结果。公开资料显示,事件中的两名被警告人员中,刘志军已于2017年5月调任邮储银行信用卡部总经理,刘鑫也于同月调任邮储银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由此,也可以推断违规事实的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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